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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是全省毕业生“自主择业、双向选择”的首批试点单位,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的需要,1998年学校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,正处级建制。作为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的专门机构,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“服务学生、服务学校、服务社会”为宗旨,代表学校对毕业生就业行使教育、管理、指导和服务的职能,并为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提供相应的服务。
在学校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,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建有规范的校内就业市场和就业服务体系,有专门的招聘大厅、洽谈室、接待室、会议室、信息查询室和就业信息网站,设备齐全,功能完善,可满足用人单位开展各类校园招聘活动。同时,就业指导中心注重开拓校外就业资源,与省内外20多个市县签定了就业合作协议,并在一批大中型企业建立了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,已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模式。
学校倡导学会“诚实做人、踏实做事、扎实做学问”的教育理念,强调学生培养质量,提升毕业生就业的综合竞争力,我校毕业生一直广受社会认可。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,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不断完善教育、管理和服务体系,积极开拓就业市场,加大就业指导力度,强化就业服务意识,努力为广大毕业生和社会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。
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主要职责是:1、贯彻落实国家的就业方针和政策,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,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办法;2、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,规范毕业生的就业行为,维护学校、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正当权益和信誉;3、开展系统的就业指导和咨询工作,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、求职技巧、实用技能培训等综合服务;4、开拓校外就业资源,举办校园就业市场,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双向选择创造更好的机会和条件;5、负责就业推荐表管理、协议书鉴定、报到证发放和档案转递工作,组织协调毕业生文明离校; 6、落实毕业生就业方案,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;7、开展就业调查和研究工作,不断完善就业工作机制;8、对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组织、实施、协调和指导等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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